秋林集团巨亏42亿,净资产告负站上退市红线,曾拿256万补偿高管

2019-05-05 14:39 AI财经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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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迟两天之后,秋林集团最终提交了2018年成绩单。

4月30日凌晨,哈尔滨秋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秋林集团”)发布了2019年财报。财报显示,2018年,秋林集团实现营收47.24亿元,同比减少30.68%;归属于股东的净利润-41.31亿元,同比减少2625.23%;归属于股东的扣非净利润为-41.38亿元,同比减少2712.08%.

这一财报也因为诸多疑点,被会计事务所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在财报中,秋林集团解释这一结果是由于“公司 董事长、副董事长仍处于失联状态,公司黄金业务板块巨额应收帐款、存货以及关联方、关联关 系和资金占用等情况的核查尚未结束”。

同时,因为2018 年度经审计的净资产为负值,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秋林集团的股票将在2018年年度报告披露后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特别处理。

在财报中,除了财务现状,秋林集团披露了正副董事长失联事件、3起公章伪造案件、因债券所募集资金没有按照募集用途使用被监管局警示等诸多纠纷。按照目前的状况,秋林集团似乎有些焦头烂额。


百年老字号秋林红肠全年亏损42亿元,此前董事长失联股权被冻结

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财报中,秋林集团坦白苦况。

“公司董事长、副董事长仍处于失联状态,公司黄金业务板块巨额应收帐款、存货以及关联方、关联关系和资金占用等情况的核查尚未结束。”

这一危机最早被披露在2月15日。彼时,秋林集团发布公告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为协助天津市公安局司法冻结了股东嘉颐实业、颐和黄金、奔马投资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共计逾3亿股。公司得知之后,第一时间联系董事长李亚、副董事长李建新,但截至公告发出之日,尚未取得联系。

随后,2019年2月18日,秋林集团收到来自上交所的监管工作函,要求其按规则披露:向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及相关方核实的股份冻结事项;公司主要负责人无法取得联系所涉及的相关诉讼、仲裁等事项;以及控股股东此前股份质押资金用途等。

直到现在,秋林集团的真相依旧扑朔迷离。3月5日,在回复上交所监管函的公告中,秋林集团用“公章系伪造”回复了因担保造成的诉讼案件。但是,对于控股股东失联问题,秋林集团依然没有给出答案。

在接下来的财报里,秋林集团总结了此前3起影响公司运营的诉讼案件,分别为:渤海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诉天津市滨奥航空设备有限公司等四家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诉天津市隆泰冷暖设备制造有限公司、哈尔滨秋林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保理合同纠纷案;渤海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诉天津颐和黄金珠宝销售有限公司等六家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

但是,秋林集团依旧以“董事会不知情,公章系伪造”作为解释。据悉,秋林集团目前涉及诉讼案件十余起。

除此之外,4月27日,秋林集团收到黑龙江监管局警示函。在监管函里,监管局指出,秋林集团于2018年11月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18 秋林 01”募集资金3亿元,按规定应全部用于偿还公司存续期内的公司债券本息。但实际情况是,募集资金最终流向公司在华夏银行天津分行开立的其他三个普通账 户,并用上述账户的 3 亿元款项存单为天津市隆泰冷暖设备制造有限公司开展保 理业务提供了质押担保。

秋林集团在财报中解释,公司并不知情,3月8日派人赶往公司银行账户所在的华夏银行天津分行营业场所调查,并于现场拨打“110”报警。

一问三不知,秋林集团最终受到监管层的惩罚。3月29日,在一封对相关责任人的纪律处分决定书里,上交所用10页篇幅陈述了秋林集团相关责任人的五大罪状:2018 年半年度报告虚增当期利润 813.6 万元;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不合规,相关信息披露不真实;大额投资事项信息披露不准确、不完整,未进行充分风险评估;财务报告相关内部控制存在缺陷;多项信息披露不真实、不准确。

秋林集团劣迹斑斑。在收到纪律处分不久,4月24日,秋林集团发布业绩更正预告,公告称,预计 2018 年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在-39 亿元到-43 亿元,较上年同期相比减少约 40.7亿元到 44.6 亿元,同比减少约 2544%到 2788%。

因为巨额的亏损,秋林集团再次吸引了监管层的注意。4月23日,上交所发布问询函,要求秋林集团解释这一业绩突变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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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长失联成惯例

曾经共荣辱的管理者,此时却不能共难关。

这不是李建新第一次失联。

2015年底,有媒体报道“秋林集团实控人李建新失联,或被有关部门带走”引起投资人广泛关注,上交所为此下发问询函。2015年12月31日,秋林集团专门发布公告澄清这一传闻。公告称:公司实控人为平贵杰;李建新曾在公司任职,其被抓传闻不属实。

彼时,李建新担任天津领先控股集团董事长。面对失联传闻,李建新情绪平和,澄清自己并非实控人,还为秋林集团做起了广告:秋林的红肠和大列巴是哈尔滨的“名片”,有机会可以去品尝。据悉,秋林红肠是秋林旗下产品,是哈尔滨红肠的代名词。

但当时的投资者并不买账。有投资者怀疑,彼时实控人平贵杰是一个80后,没有能力领导几十亿的上市公司,李建新才是幕后大佬。

李建新此前在资本市场上的行径也让投资者多了一分忧虑。根据当时媒体报道,2011年12月,李建新曾收到来自证监会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原因是其利用内幕信息交易领先科技股票,违法获利37万元。在这次处罚决定中,李建新被罚没100余万元。

随后,2016年底,秋林集团董事长李亚也收到了来自上交所的监管关注处罚。根据上交所的通告显示,秋林集团存在未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通过出纳个人银行账户收取公司货款1.18亿元等诸多违规行为,上交所决定予以董事长李亚、财务总监潘建华、董秘朱宁三人监管关注处罚。

2016年中,李建新悄然登上了秋林集团副董事长的位置。

更让人大跌眼镜的是,2016年底,秋林集团前董事长刘宏强曾亲赴证监会实名举报秋林集团及李建新。在网上流传的一篇《秋林集团前董事长等人联合实名举报“资本大鳄”李建新》中,刘宏强称“李建新安排秋林集团工作人员到洛阳今世福珠宝集团,调走2.5亿元货品,至今未支付货款,未依法向社会披露该重大关联交易。”

2017年6月,秋林集团收到证监会黑龙江监管局下达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里边提到,秋林集团有5次信披违规行为,并证实前任董事长刘宏强实名举报秋林集团这一事件。而此前,秋林集团曾发布公告公告否认刘宏强实名举报这一事实。在当时的公告里,秋林集团称,“公司前任董事长刘宏强称‘上述内容是他人盗用其本人名义,非法散布谣言,非其本人所为’”。

值得注意的是,在主要负责人失联的关键时刻,2月18日,秋林集团通过了对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补偿的议案,对在职总裁潘建华等人进行整体补偿,合计补偿金额为 256 万元。据悉,在董事长、副董事长失联期间,总裁潘建华代行公司董事长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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